中大法学人的出路

作者: Arc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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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毕业,很多同学都很迷惘,迷惘产生混乱,混乱产生不安和焦虑。很正常,想当初
我法学本科毕业也是如此。因为,“不知道目的地,选择走哪条路或确定如何走某条路都
是无甚意义的;然而,不知道目的地的性质,无论选择哪条路还是确定如何走某条路,却
都有可能把我们引向深渊。”  

   对于中大法学人的出路问题,我想写一系列随笔,但今晚越写下去越觉得不对劲,因为
自己不会打插边球,害怕一些言论太过,不好处理。所以,为了回应我第一贴的承诺,我
亦必须写些东西出来作为对同门“找工作的贡献”。

在此声明,我的话语会比较通俗,没有太多逻辑推理,因为这是经验体会,不是学术。一
家之言,不认同便是,不要太多讨论,更不要攻击我的门派。

  从我以前政法工作的经验来看,在中国,(我强调在中国)同学要尽早打破以下法学人
的神话:

   一、对刚进法律门的师弟来说,读法律就是想以后从事法律工作就是代表正义,要尽早
抛弃这个幼稚想法。正义虚无飘渺,法律只是”大约地“(如程序法)寻求到利益平衡点
的工具,而且,在中国,我特别相信法社会学的观点,法律在中国只是维护社会大厦稳定
的“工具”而已。(大家可以从刘涌,孙,四川二奶案等案件讨论)

  二、法律是政治的“晚礼服”而已(冯象),法治其实是一种“隐蔽而迂回”的治理社
会方法(强世功)而已。特别在中国,更加明显,政治话语常常隐蔽于法律之中,比如,
现在很多贪污受贿案件一般涉及到“选择性”诉讼问题(见法律思想网的一论文),背后其实
是官场政治斗争的失败者。

  三、法院是法律的帝国,法官是高尚的职业。这是美国社会的讲法,在中国,尽早抛弃
这个幻想。法院没有真正的独立性,被政治左右不算,被检院监督,被政党控制的人大监
督,财政不独立啦,等等,法院缺乏真正的独立性,其在社会的权威必然全无。在美国,
做到法官就代表进入上流社会,但中国,你做法官人民和社会未必尊重你。呵呵,其实到
处是这种状况。同一行政级别,论社会影响和待遇收入,法官比不上一个税局或公安局长
中一个科长强。

  四,律师未必幸福。很多同学有个幻想,律师维持正义,又能赚到钱。虽然辛苦点,“
博个3,5年"就有出头。我可以很直接地告诉大家:

     一、能赚到大钱的律师基本上都不是“好”律师(现在出现一些技术含量高的案子如
知识产权另外说),所谓维持正义都是博出头出名,或赚到一定钱后就玩下维持下正义吧
,其实,历史上,律师基本上为有钱人服务的,因为只有有钱人才能消费得起,穷人找法
律诊所吧。

        二、博个3,5年未必有出头,我怀疑这话是那些“上了岸”的律师奴役律助之说
。除了上述提到现在出现的技术含量高的,竞争少的案子,基本的民、刑事案件都被人垄
断得差不多了,只是剩下些小案子给你吃。中国人就喜欢一哄而上,现在法律是显学,我
个人觉得律师市场已经差不多饱和了,或说竞争激烈了,没有象以前那个时代了。反正经
济学的8 /2定律或马太效应在律师市场是真理。

            三、关系是第一生产力,能力虽然重要,但这是基础。关键的案源还是靠社
会关系拉来的,比如说你看检院的公诉科或法官,每人都有一条自己的下线,后面一班律
师等着喂奶。

               四、律师可能能赚到钱,但这个钱也不会是大钱,我觉得只有做生意才能
赚到大钱(但风险也大)。如果你想着以赚钱来做律师的,你的晚年可能会比较空虚,一
方面你好端端不从商业赚钱,而以法律为工具来赚钱,这种赚钱方式本身就有问题。二来
,就算你赚到钱达到所谓”成功人士“了,你会陷入一种空虚,我从一些律师哥儿的谈心
就体会到。原来什么维护正义的理想破灭了,有时候赚到钱了良心受到一定冲击,而且因
为应酬经常出入那些场所,精神家园慢慢失落了,生活就堕落了。

    五、劝各位同学,如果不是以学术为目标的话,把考过司法考试为目标吧。没有这个
证,就剥夺了你以后从事法律的资格,你说啥大道理也没用。这证太重要了。有些同学想
出国读LLM回来从事涉外,有点虚。越过几年越难考,因为中国就这样,什么狗屁电大昆虫
本科都给考,而且未必比你考得差,大家都以为法律好赚钱,都过来抢饭碗拼命考,今年
就比上一年多25%人。所以尽快考,考完以后你去月球留学都没人理你,而且你以后搞学
术了,可以有资格用实践来证明你的理论了,而且也不会穷着搞学术了。

   六、来到中大,感觉到中大法学人缺一点成熟和智慧。在广东律师市场或法检系统,因
为资源稀缺,而现在各校的法学毕业生实在多得恐怖,以一个帮派来维护自己利益和资源
是很正常的。比如,我们那边的检院招公务员就偏好要西政的,而案件的辩护律师大多是
以前同学,因为西政人在当政,这是很现实的。还是那句话,法律是政治的晚礼服。就算
在美国律师界还是有各校的帮派之分的。现在的中大法学人在广东,除了在高院比较优势
外,一般来说,现在出来都混得一般般,没以前那显赫的光景了。我的意思并不是要在法
学院为了帮派而成立帮派那么低俗,只是郑重建议!:能否有一个象哈佛耶鲁那样的校友
会或学术研讨会或未来律师协会的形式来形成中大法律人的共同体,在讨论案件和学术同时,
来使不同方向的同学互相了解下,使大家发现未来之路有志同道合之人。我来到这里,看到
有些同学喜欢独来独往,平时有活动都少参加,或忙于自己的学术,入党事宜。这种自由之
精神固然很好,但结果研究生毕业了,都结识不到几个真正朋友,放眼到以后政法工作,未
免愚蠢了一点吧。

   七、若论到法学人出路,法学人在中国的图景。我觉得走法院和检院的路子好像没啥出
路,一方面功利地说,路太窄,上位不够快(其中道理实习过的同学自明,不详细说)。另
一方面从理想说,在检法系统“内”解决中国法治,司法独立呀,程序正义呀等理想性问
题是妄想,司法一天不真正独立等于痴人说梦。我似乎感到的是,在中国这种国情下,真
正解决问题的是,通过改造政府和人大切入来改造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司法系统的独立、
我们的法治理想,乃至于中国社会的改造,而此种“治世安邦”或许真能达到法学知识分子的
一种精神归宿吧。所以道,如西政,中南政法的所说,就让他们占领“广东法律界半壁江山”吧,我们中
大法学人则去占领制高点——政府的权力部门和人大和高院高检,让我们去改造和领导这帮法律精英
吧,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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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文字是在东门烧烤喝了点酒迷迷糊糊在0~2点AM敲打的,思路逻辑乱,体现不了法
学人的文字素质,很失败。若让大家阅读不爽的话,请谅解,呵呵,,,本来想不写这些
东西了,但xiaokai兄上次问过我如此问题和为了报答excellent的鼓励,我胡乱一写吧,
我不会用sterm,用windows界面打的,很乱,不好意思。
   以上是我的政法体会,望能对中大同门选择未来之路有点启示。如有兴趣,可以来站内
信就具体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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