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中财税法函[2010]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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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首届中国税法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新世纪以来,亚洲在全球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亚洲将是未来世界经济发展的中心”已成为各国经济界人士的共识,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扮演的角色也日益重要。中国2009年税收总收入63104亿元,2010年上半年税收总收入达3861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8%。与此同时,中国政府自2008年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后,开始了新一轮的税法改革,除将增值税、物业税、车船税等立法提上日程外,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工作也一直在紧张地部署中。
一部新税收法律法规的颁布,往往事关每一位纳税人的切身权益。它是政府凭借强制力与纳税人对经济利益进行再分配的博弈,也给纳税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对政府主管部门而言,关键是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基础上,既要遵循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税法改革,又能借此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对企业而言,则是在顺应中国税法改革的大趋势下,如何未雨绸缪,控制潜在的涉税风险,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以上问题也已成为政府部门、企业和税法专业人士广泛关注的热点。
为此,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携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于2010年11月24日至26日共同举办“2010首届中国税法论坛”。
本次论坛以理论性与实务性、前瞻性与实用性并重为基本原则,将邀请国家有关部委领导、税法专家学者、税法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知名企业财务总监等专业人士共襄盛举。届时,还将邀请亚、欧、美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律师公会、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和部分跨国公司、大型企业的代表参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
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
协办单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
江苏沃禾律师事务所
万法通学院
媒体支持:
中国税务报、法制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日报、中国会计报、中国经营报、中国财税法网、中国律师网、北京税务律师网、中国会计视野、和讯财经等
组委会:
主任:
刘剑文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
执行主任:
刘天永 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
副 主 任:
王才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
徐 平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
委 员:
周序中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曹明星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徐阳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严锡忠 上海市左券律师事务所
王朝晖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王家本 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
施志群 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
刘福元 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
刘 兵 甘肃金致诚律师事务所
秘 书 长:
夏 聪 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
二、时间
2010年11月24日至26日。11月24日全天报到,11月25日上午9:00开幕式,会期一天半。
三、地点
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
四、拟出席演讲嘉宾
国内顶尖财税法学家
税法草案起草成员
资深税法专业人士
知名企业财务总监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官员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员
财政部官员
国家税务总局官员
海关总署官员
商务部官员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官员
五、参会费用
1.参会费仅用于会务及材料等开支,不含住宿费。具体标准为:1680元/人。
2.参会费交纳方式:
(1)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
(2)会议报到现场,现金交付。
(3)参会费发票将在会议报到时交付。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到2010年11月3日。在报名截止日前名额已满时,会务组将在“中国税法论坛”网发布截止报名通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请登录“中国税法论坛”网,网址:www.chinataxlawforum.com,下载报名登记表,然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到会务组。
(2)认真填写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然后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在2010年11月3日前发送到会务组。
3.报名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写字楼B座1505
邮 编:100022
传 真:010-58697292
网 址: www.chinataxlawforum.com
电子邮箱:forum@chinataxlawyers.com
联 系 人:李 英(010-58697282-805,15001114157)
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以上电话与本论坛会务组联系和咨询。
附件:1、论坛日程安排
2、论坛报名登记表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二O一O年九月二日
附件1:论坛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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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主题 |
地点 |
1 |
9:00-9:05 |
主持人致开幕词并介绍出席嘉宾 |
英杰交流中心 |
2 |
9:05-9:20 |
论坛开幕式嘉宾致辞 |
英杰交流中心 |
3 |
9:20-9:35 |
论坛开幕式嘉宾致辞 |
英杰交流中心 |
4 |
9:35-9:50 |
论坛开幕式嘉宾致辞 |
英杰交流中心 |
5 |
9:50-10:10 |
合影留念 |
英杰交流中心 |
6 |
10:10-11:10 |
主题演讲:中国税收法律制度改革的发展与面临的挑战 |
英杰交流中心 |
7 |
11:10-12:10 |
主题演讲:中国税法服务业务的 |
英杰交流中心 |
午 餐 | |||
8 |
14:30-15:45 |
主题演讲:全球经济一体化下中国转让定价与反避税调查 |
英杰交流中心 |
9 |
15:45-16:05 |
茶歇 |
英杰交流中心 |
10 |
16:05-17:30 |
主题演讲:税务救济与依法治税 |
英杰交流中心 |
| |||
1 |
9:00-10:15 |
主题演讲: |
英杰交流中心 |
2 |
10:15-10:35 |
茶歇 |
英杰交流中心 |
3 |
10:35-11:50 |
主题演讲:2010投资中国税务战略及 法律风险防范 |
英杰交流中心 |
4 |
11:50-12:05 |
主办单位论坛闭幕式致辞 |
英杰交流中心 |
* 注:本日程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调整,论坛组委会保留对本日程的最终调整权。
附件2:论坛报名登记表
一、填写说明
1、本表格每人填写一份。
2、本表格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税法论坛”网上下载。
3、填写完毕,请把本表格电邮、传真或邮寄到论坛会务组。
二、参会代表基本资料
1、本栏资料请务必全部详细填写,用于制作会议通讯录,报到时发给与会代表。
2、请同时提供彩色一寸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以便制作通讯录使用(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及单位名称)。请把照片用电邮电子版或邮寄实物的形式,在2010年11月3日前发到论坛会务组。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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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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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或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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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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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和个人网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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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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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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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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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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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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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要求 |
□ 合住 □ 单住(标准间) □ 单住(大床房) □ 单住(套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