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网聚会碎语
网友: 好好走路
● 2003年1月18日,参加了法律英语网(
www.lawspirit.com)的网友见面会,见到了传说中的小胡,回来后连夜记了一篇日记,快到3点钟才睡。醒来一看,记的乱七八糟,零乱的实在拿不出手。今天早上,在网上遇见天律兄(
www.lawskycn.com),问我参加聚会有什么可以和大家分享(share)的,当时真的觉得很惭愧,决定逼着自己写点什么,和大家谈谈聚会的感触。
那天参加聚会的大约有20几人,大多从事涉外法律事物的律师或者In-house律师(公司法务),还有在校的学生或者像我这样的想在英语方面有所突破的法律人。聚会的一大特色就是的女性居多(而且是美女哟),有执业律师、大的外资所助理,后来还来了一位取得美国律师执业资格的王先生,吸引了大家的眼球,可以说参加这次聚会人的素质是相当高的。
当然还是要重点提一下小胡和她温柔漂亮能干的夫人。小胡一身西装,显得文质彬彬,说起话来带着很浓的南方口音,像在网上留言一样很淳朴。他的夫人很能干,听说一直在云南检察院工作,刚刚辞职到北京来支持小胡的事业,看着他们夫妇风风火火的为自己的事业执着,有一种说不出的钦佩和羡慕。
除了一些即兴的话题,大家还是将谈话的重点集中在了法律和英语两个方面。
首先是英语。大家有一个共同的感觉,就是学习英语需要环境,通常在老外面前自己的英语水平更高一些。洛阳外国语学院毕业,曾经在大学里教过英语的王先生的话很具典型性。他认为英语学习最好是在少年(儿童)时期,成年人学习起来比较难,所以需要掌握规律。英语学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发音不能太准确,太准确的发音就是外国人,举的例子是中国人说“你好”,绝不会一字一板的说“你-好”。在英语中连读、语调、重音、弱读很多,(举的例子是“You are better than her”我不知道音标怎么输入,不好意思路)。他进一步补充,英语严格意义上不是一种知识,不能称得上是“学”(让我想起那本韩国人写的《千万别学英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王先生认为,作设为业务的律师,如果是先学英语,再学法律就比较容易,而先学法律,再学英语就很难了(我这样的英语盲算是没戏了)。同时,与坐的很多人也提到了进行法律英语培训的打算,相信不久我们就能参加这样的培训(当然,money要准备好了哟)。
大家谈了很多法律问题,我就不一一的重复了,比较集中的是大家对国内法律环境和律师执业环境很不满意,让人心寒、胆寒。
下面要罗嗦几句我问王先生的问题。
王先生36岁到美国,取得美国的律师职业资格,然后一直在美国律师事物所作律师,现在回国自己开办律师事务所,作反倾销、反补贴等涉外业务(称龙永图在华盛顿和他吃饭的时候,表现的没有法律意识)。对于这样一位有经验的长者,大家当然不会放过,我就提了几个比较蠢的问题。我问王先生选择年轻人的标准是什么,他说,因为是做涉外这一块业务,当然英语是首选了;其次是认真的态度,能力可以学习提高,但态度却是最重要的(又一个米卢);最后就是职业道德,这是他在国内最头疼的事,国内的年轻人太看中眼前的经济利益了。我追问了一句,对于性别、年龄等有没有限制,他说没有。我问这个很蠢的问题是想知道,为什么涉外领域女性占的比例这么大,是不是和职业分工有关,当然很遗憾,可能因为涉及到性别歧视这个敏感话题,王先生很简单的回答了这个问题。
谈到职业分工,我想和上面提到的一些问题联系起来谈。对于法律服务业市场的“恶性竞争”,让我想起来的是10年前的家电业,市场自然会加快淘汰和更新的速度,品牌在竞争中也自然会树立起来。品牌竞争意味着差别竞争,同现在诉讼和非诉、涉外和国内业务这种粗线条的划分想比,职业分工必然会细化。相信将来不仅仅国内业务要细分,涉外业务也要细分。这就给我们这些年轻人提出这样的问题,除了外语,我们还要准备什么?这样一个规范、细分的市场什么时候出现?出现以后,自己在什么位置?这些疑问一直困扰着我,苦苦不得其解,说出来,和大家一起讨论。
头昏昏的,语无伦次,碎语几句,耽误大家时间了,请多多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