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spirit,众里寻她千百度

法律英语 > 学员感言

2014-03-29
小胡,您好:

前日一叙,令人感慨万千,今晚思绪万千、辗转反侧,故起笔交谈。恭维之语,我不再讲,但每天都能在您的精神鼓励下继续前行确实我真正的生活写照。我同法律英语似乎也有种前世因缘。在宁波大学法学院求学时,才知道世上有种叫法律英语的学问,且国人精通者甚少。加之,法学院重视国际贸易和海事法律的教学与研究的原因,老师和同学对法律英语也就较兄弟院校略为重视一些。记得,当时自己的法律英语成绩还算可以,考试时也可以考个优等,所以不免有些沾沾自喜。但大四时尝试阅读原版的LLORD'S REPORT原版判例汇编时却认识到自己从在课堂上所学充其量只是入门而已,要想读懂和理解英美法,就必须继续学习。毕业后,到法院工作。审判之余,最大的乐趣还是学习法律英语。而且,此时对学习的意义的认识和学习的内容都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2000年前后,我国企业在国外出现了大量的反倾销纠纷;同时,在互连网领域出现了更多的难以用中国传统法律中所谓的过错进行评判的法律纠纷,例如域名争议;更深一步,这个世界通行的法律制度和原则,原来就来源于英美法系国家。这些现象使我不得不承认面对英美法律制度这个事物,我要么退却,要么超越。而我从来都是个不愿服输的人,退却不是我的性格。于是,我选择超越。但这是需要我克服巨大困难的。首先,我成了同事眼中典型的书呆子,虽然他们也不得不承认我是比较优秀的青年法官;其次,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了学习英美法律和法律英语上,甚至我和爱人一再推迟一些家庭计划(比如,没有人知道,为了挤时间学习,我们的婚纱照是在与影楼定约后两年多才抽空照的);再次,内心不是泛起孤独感和彷徨感。我不怕别人见我阅读杨良宜先生系列著作时的不屑眼神,但我害怕缺乏理解和对知识的冷漠。身边的人们从不肯把自己的眼界放得更宽广些,更没有人可以同我一道去学习这一需要鼓励和坚持的学问。将近五年的时光过去了,我终于变得越来越高兴。因为,我的好朋友们和我的家人从来都在鼓励我,尤其是老兄你。与您谋面前,您的网站已经成了青年法律人内心的一面旗帜,鼓励我的前行。再看看自己书架上的几十份研读过的法律英语资料和自己参加的法律英语培训网上充实的内容,我更是信心百倍。总之,见到自己一天天在朝着既定的方向前进,见到老兄的事业一天天的前进,自己有说不出的喜悦。可能,在你我内心中都有同一个动力:为中国能够成为法治社会做一点我们的工作。

不再多讲了,在此夜阑人静之时,对窗外冬夜的星空说一句:让我们继续“众里寻她千百度”直至“默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北京某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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