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贸易国际化,越来越多的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中国企业因侵犯知识产权而成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对象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企业进行“337调查”的案件直线上升,中国已成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调查”的主要对象和最大受害国。
因此,中国企业,特别是对美国出口的外向型企业,应当具有充分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要对“337调查”有充分的了解,以便在面对337调查时能够冷静面对。恒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景刚律师通过对337调查概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介绍、337调查程序等方面,助您快速了解“337调查”详情,有效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1. 何谓337调查
2. 法律依据
3. 调查对象
1.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职能
2.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组织架构
1. 337调查的原告
2. 337调查的被告
3. 337调查程序
4. 337调查程序-可适用的救济措施
5. 337调查程序-临时救济措施
1. 案例1—事后规避设计
2. 案例2—事先规避设计
3. 案例3—缺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