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构成要素与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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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课程特色

回归法学应用的视角,重点解读造价科目背后的法律属性;

结合基本法律规范与各地先进管理制度,理论分析产生造价纠纷的深层次原因;

精挑细选全国范围内各高院已决案件文书,务实研讨造价争议的具体解决办法。

工程造价构成要素与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0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法律性质分析

(一)消耗量定额与造价管理机构调价文件的法律性质分析

案例一:最高院(2015)民申字第2038号

(二)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费价格波动时调价依据的不同之处

案例二:河南高院(2016)豫民终471号

(三)对企业管理费与违法情形下所谓“管理费”价格内涵的甄别

案例三:最高院(2013)民提字第77号

(四)安全文明施工费与规费的不可竞争性,应当如何准确解释

案例四:最高院(2016)最高法民终414号

(五)措施项目费一次性包死这种惯常约定,是否可以有所突破

案例五:山东高院(2014)鲁民一终字第49号

(六)暂列金额与总承包服务费,对应何种基本合同权利义务

案例六:黑龙江高院黑民终485号

02
施工合同常见计价方法与价款调整规则

(一)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与错误的可调价合同,立法沿革与具体规则

案例七:江苏高院(2016)苏民终149号

(二)变更估价的应用规则及其在其他调价方法中的通用性

案例八:广东高院(2016)粤民终88号

(三)设计变更/项目特征描述错误/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的调价方法

案例九:山东高院(2016)鲁民终6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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